特崗教師在3年服務期內能否參加地方教師編制考試和公務員考試
《教育部 財政部 人事部 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要求,特設崗位教師實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鼓勵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結束后,繼續(xù)扎根基層從事農村教育事業(yè)。對自愿留在本地學校的,當地要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fā)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fā)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3年服務期滿可以報考公務員。
首頁 | 浙江教師 | 福建教師 | 江蘇教師 | 廣東教師 | 江西教師 | 安徽教師 | 北京教師 | 上海教師 | 天津教師 | 湖南教師 | 湖北教師 | 河南教師 |
河北教師 | 海南教師 | 重慶教師 | 貴州教師 | 遼寧教師 | 吉林教師 | 山西教師 | 廣西教師 | 云南教師 | 陜西教師 | 甘肅教師 | 青海教師 | 四川教師 |
山東教師 | 內蒙古教師 | 黑龍江教師 | 寧夏教師 | 新疆教師 | 西藏教師 | 教師面試 | 說課稿 | 考試大綱 | 教師招聘試題 | 特崗教師 | 教師資格考試 | 教師資格大綱 |
|
特崗教師在3年服務期內能否參加地方教師編制考試和公務員考試 《教育部 財政部 人事部 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要求,特設崗位教師實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鼓勵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結束后,繼續(xù)扎根基層從事農村教育事業(yè)。對自愿留在本地學校的,當地要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fā)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fā)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3年服務期滿可以報考公務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