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肅甘南州瑪曲縣公開招聘中學普通類緊缺教師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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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進一步優(yōu)化瑪曲縣教師隊伍結構,瑪曲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省范圍內公開招聘中學普通類緊缺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實行公開報名、公開考試、統(tǒng)一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擬招聘中學普通類教師20名,招聘計劃及資格要求如下:
三、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報考條件
1.持有全日制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
2.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病和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生源要求為甘肅省內戶籍。
5.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志愿服務瑪曲縣教育事業(yè)。
6.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良好的師德師風,能安心在瑪曲縣工作。
7.本科學歷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在國(境)外取得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
9.服從組織安排。
10.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近五年內在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中有舞弊行為被取消報考資格的,體檢和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曾參與涉穩(wěn)事件的。
(6)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二)教師資格條件
1.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應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高中、初中任教學段),任教學科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對應。
2.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yè)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24號)要求,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實施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再參加考試取得教師資格,報考崗位學科必須與所學專業(yè)一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19日至8月23日(09:00—12:00,14:30—18:00)共5天。
2.報名地點:瑪曲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教育科技局窗口。
報名方式: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如實填寫《2020年瑪曲縣公開招聘中學普通類緊缺教師報名表》,報名時需提供本人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報到證(擇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身份證、戶口本、戶籍所在地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每位考生只限報考一個崗位。
4.考生報名時須攜帶近期紅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張。
5.本次招聘考試不收取報名費用。
(二)招考方式
1.筆試。統(tǒng)一進行專業(yè)知識測試。
(1)筆試時間:2020年8月30日(星期日)09:00—11:00。
(2)筆試地點:瑪曲縣藏族寄宿制高級中學。
(3)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2020年8月28日-29日09:00—18:00在瑪曲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教育科技局窗口領取。
(4)各崗位報名人數(shù)須達到120%的開考比例,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報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取消崗位或核減崗位招聘人數(shù)至達到開考比例。
(5)除英語學科外,其他學科考試試卷均使用全國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6)筆試成績公示5天。
2.資格復審。根據(jù)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按照筆試成績1: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未達到成績合格線的考生不進入資格復審,該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名次末尾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領導小組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擇業(yè)證)及戶籍等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復審,未能在資格復審時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的或發(fā)現(xiàn)提交信息及證件有弄虛作假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取消本次招聘資格。經領導小組研究,由本崗位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3.體檢。資格復審結束后,按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崗位名次末尾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從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由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醫(yī)院由縣招考辦指定并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4.公示。對擬招聘人員,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人社局、縣教育科技局負責核實,對確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報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取消資格,并由本職位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三)聘用辦法
1.對公示無異議的,由領導小組報縣政府研究同意后,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報縣人社局、縣教育科技局備案。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五年(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簽。
2.聘用期間累計兩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服務期滿后,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四)待遇
聘用期間執(zhí)行同類聘用教師的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教護10%(不含高中)、艱邊津貼、工資區(qū)類差、高原補貼、保留工資、生活性補貼、工作性補貼、甘南藏區(qū)津貼〕。其余工資福利待遇均不享受(冬裝費、取暖費、業(yè)績考核獎、獎勵性績效工資等)。按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五險)。
(五)崗前培訓與上崗任教
1.對招聘人員進行入職前師德教育和教學培訓工作。
2.招聘人員必須服從縣教育行政部門的統(tǒng)一安排,到合同約定的學校上崗任教。
3.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先上崗的聘用人員,需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監(jiān)督
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由縣紀檢部門及縣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考生家長全程監(jiān)督。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941-6129358,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六、其他事項
(一)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1.對高風險區(qū)來瑪人員,全部落實就地集中隔離14天,期間不少于兩次核酸檢測,隔離期間食宿費用自理。
2.對中風險區(qū)來瑪人員,如能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移交目的地落實居家健康監(jiān)測措施,于第7天至第10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不能提供核酸檢測證明的,應立即臨時留觀并進行核酸檢測,臨時留觀期間食宿費用自理。檢測結果為陰性的,移交目的地落實居家健康監(jiān)測措施,于第7天至第10天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
3.對低風險區(qū)來瑪人員,持有甘肅健康碼“綠碼”且體溫正常的,可有序流動。
(二)為了便于隨時通知考試相關事宜,請考生務必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三)本次招聘考試實行“裸考”,考生參加筆試時僅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其它物品一律不得進入考點。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咨詢電話:
瑪曲縣教育科技局人事股0941-6124865
瑪曲縣人社局人事人才辦0941-612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