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儋州市引進高層次優(yōu)秀專業(yè)技術人才試行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教師3名,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職數
招聘黨校專職教師3名。
1.政治學專業(yè)專職教師1名;
2.經濟學專業(yè)專職教師1名;
3.法學專業(yè)專職教師1名。
二、招聘對象范圍和要求
招聘對象范圍為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的政治學、經濟學和法學專業(yè)的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下同)職稱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二)熱愛黨校教育事業(yè),有較扎實的理論功底和勝任崗位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教授以上職稱。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yōu)先考慮;
(四)身心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副教授以上職稱應聘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7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二)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等其他情形的,不得應聘;
(五)其它有明確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 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7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3.報名要求:下載并填寫《中共儋州市委黨校招聘專職教師報名表》(詳見附件)。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職位。應聘人員應提供以下報名材料:《中共儋州市委黨校招聘專職教師報名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同時掃描身份證、戶籍材料、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屬應屆畢業(yè)生的先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準予順利畢業(yè)并取得學歷、學位的相關證明材料,待畢業(yè)后再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職稱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后,一并發(fā)送至儋州市委黨校電子郵箱:dzswdx0898@126.com;應聘者應如實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者應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
(二)資格審查
經資格審查,將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名單在儋州政務網(www.danzhou.gov.cn)上公布,請應聘者及時留意儋州政務網上的有關信息。擬招聘數與應聘經初審合格人數比例最低為1:3,如未達1:3的比例則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三)招聘方式(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應聘者不得進入考核。
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在儋州政務網上公布。
(四)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各個崗位面試成績第一名為考核人選。重點考核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崗位適應能力等,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五)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考試和考核情況綜合排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由我校組織在市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擬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并由我校指定到一家省級三甲醫(yī)療機構復查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查結果為準。
經考核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取消聘用資格?杖钡恼衅该~,按程序和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或另行組織招聘。
(六)公示
根據面試和考核情況綜合排名結合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儋州政務網和應聘者所在單位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審批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程序和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間有爭議的人選進行調查核實,根據調查結果進行處理。我們只對公示期間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應聘者的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
五、政策待遇
(一)福利待遇
1.聘用的專職教師當做引進的人才納入用人單位正式事業(yè)編制人員管理,工資待遇按當前事業(yè)單位工資標準執(zhí)行。
2.由我校提供臨時住房,或每月提供1500元的住房補貼(連續(xù)補貼2年),個人連續(xù)在本市服務5年后,市政府給予一次性購房補助15萬元。住房補貼、一次性購房補助經費由市財政撥付。
3.聘用的專職教師,其隨遷配偶的戶口及子女的戶口、就學等問題由我校根據有關政策出面協(xié)調解決。聘用的專職教師配偶到我市工作有困難的,可在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基礎上,由市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推薦到相應單位就業(yè)。
(二)管理使用
聘用的專職教師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不滿最低服務期限的,未經市委黨校、市人才辦同意,不得辭職或到市外工作;不滿最低服務期限,因特殊情況,經市委黨校、市人才辦同意,報市人事主管部門核準辭職或到市外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并由市委黨校收回已享受人才引進的經濟待遇。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guī)定,嚴守招聘紀律,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fā)現,取消其應聘和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應聘人員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同時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鎮(zhèn)大通路9號儋州市委黨校
郵政編碼:571700
郵 箱:dzswdx0898@126.com
聯 系 人:謝凌云 鄭娜
電 話:0898-23381469
附件列表: